

□蒋璟璟
从今年7月开始的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,新型黑恶犯罪成为重点打击目标。在江西南昌警方侦破的新型涉恶案件中,犯罪团伙打着“维权”的旗号,放大商品上的瑕疵,反复投诉举报,搞敲诈勒索……办案人员提示,恶意索赔是当前的一种新型黑恶犯罪的形式,它看似维权,但实则是以举报为这种作案的手法或者叫作案工具,以敛财为目的,属于软暴力的一种敲诈。(央视)
职业索赔、恶意索赔,实则早就有前身。前些年,就有“职业差评师”“职业打假人”之类,干的也是类似的营生。那就是,以“给差评”“投诉举报”“不断滋扰”来逼迫商家乖乖就范、破财免灾。但是,相比于之前的这些灰产,“职业恶意索赔”玩得更野,其组织化程度更高,主观恶意和客观上手段的恶劣程度、不当获利规模都更大。也因为此,这类行当已经显然超出了“灰产”范畴而更像是“黑产”,更有观点称其为“一种新型黑恶犯罪的形式”,可谓一针见血。
其实,无论是“职业差评师”还是“职业打假人”,都有利用规则打擦边球的属性,其行为更多是在民事和行政法规层面存在争议。而“职业恶意索赔”则不然,这类行为,更接近于“没事找茬”“寻衅滋事”的性质,很像是碰瓷讹诈。
普通消费者的投诉,都是“就事论事”的,都是针对具体问题、提出对应诉求。就其实现路径看,基本都是反馈给平台或职能部门来“求个公道”。然而,“职业恶意索赔”,却完全是另一套打法,来势汹汹、无休无止。
“职业恶意索赔”的典型特征,就是“死缠烂打”,就是“沾上了就甩不掉”,就是“铺天盖地”“狂轰滥炸”。
在一些个案中,商家的商品也许确有一些小问题、小瑕疵,可是“举报者”就此所投入的精力、所祭出的手段、所主张的赔偿诉求,显然超出了对等、适度的范畴——很多商户最终答应赔偿,也并不是“有错在前”“自知理亏”,而是不堪其扰,只求破财免灾“送瘟神”。
当某些人团伙以“恶意索赔”为业,长期以“超常规”的施压手段来谋取“超额”的赔偿补偿,并针对较多对象、取得较高收入,那么就有滑向新型黑恶犯罪的迹象了。在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大背景下,强化对这类新型犯罪、典型案例的宣讲介绍,使之人所共知。让广大营商者能够按图索骥、对号入座、检举不法,如此才能提升执法到场、到位率股票配资官方平台,形成威慑效应、形成合围之势,来遏制黑产扩散之势。
仁信优配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